各基层党支部:
近年来,学院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充分发挥了新时期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激励广大党员在学院建设中再立新功,院党委决定,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6周年之际,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现就有关推荐和评选工作通知如下:一、推荐对象的基本条件
优秀共产党员: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学校或教育系统中有较大影响,在学校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学校党员干部师生广泛赞誉。
二、推荐范围和名额
1、推荐范围。推荐对象是党员组织关系在我院的正式党员,主要为教学、科研、管理、学生等基层一线党员。
2、推荐名额。各基层党支部可推荐优秀共产党员1名。
三、有关要求
1、认真把关推荐。推荐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办法认真筛选,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坚持好中选优,确保质量。各基层党支部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推荐,对初步推荐对象要认真考察,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确保推荐对象无违规违纪行为。学院党委将根据党支部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对推荐名单进行审议,经公示后确定,将颁发证书及给予一定奖励。
2、按时报送材料。各推荐对象要认真填写推荐表,于6月10日前一式二份报党建办公室(东成教楼211) (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电子版发送至63555524@163.com。
附件1: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