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将至,为确保暑期留校学生有一个良好的住宿环境和生活秩序,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17年暑假期间留校学生住宿安排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参加教学计划内实习的学生;
2、参加学校有关部门、学院集中组织的暑期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活动的学生;
3、参加考研的毕业班学生。
二、办理程序
1、申请留校住宿的学生,根据相关证明认真填写《河南农业大学暑期学生申请留校住宿审批表》,于6月27日前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各学院审批并加盖学院行政公章后,将《河南农业大学暑期学生申请留校住宿汇总表》(以学生所住宿舍楼进行汇总)、《河南农业大学学生公寓出入证》各一份和个人同底版二寸照片一张于6月28日前由辅导员分别交后勤发展总公司宿教中心(文化路校区)、桃李园学生公寓物管中心或龙子湖校区综合管理处总务科办理,并将《河南农业大学暑期学生申请留校住宿汇总表》报学生处备案。
3、学生本人携带审批同意的《河南农业大学学生公寓出入证》于6月30日前到所住宿楼管处登记,办理住宿。7月3日起,学生凭《河南农业大学学生公寓出入证》出入学生宿舍公寓。
三、暑期教育、管理
1、假期留校住宿学生的人身安全、教育和管理由学院负责,本着“以人为本,从严控制,手续完善,责任明确,确保安全”的原则,准确掌握学生假期动向,严格学生留校住宿审批手续;同时,审批时一定要与学生家长沟通,家长同意的审批,否则的话不予审批,严格做到“谁留人、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
2、各学院要做好相关服务,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的带头作用,加强巡查,切实做好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提醒学生留校住宿期间要特别加强安全防范意识,电脑等贵重物品要妥善安放,自行负责保管。
3、留校住宿学生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学生公寓内要服从宿教中心的统一管理,凭出入证进出公寓,不得私自调换宿舍和留宿他人,假期中间返校或未办理留校住宿手续的学生不得入住。对违反规定的,将给予严厉处分;若因违纪行为造成他人和学校财产损失的,立即取消在校住宿资格,并给予相应处分。
河南农业大学学生处
2017年6月20日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