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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环学院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29 19:52    浏览次数:
各学生班、团支部:
  为认真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切实保证国家各项资助政策落到实处,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一、针对在校生14级、15级、16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1、请各院通知学生准备相关材料。根据《河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校政学[2017]12号)》的要求,建档立卡学生均认定为特殊困难等级。初次申请的同学需要提交《河南农业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河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有关本人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上学年度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再次申请认定时,如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只提交《河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6月30日下午6:00前,各学生班上报相关材料。将《河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河南农业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信息表》和《河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调查表、申请表和汇总表见附件)的纸质版和电子版送至院团委和发至院团委邮箱63555524@163.com。
二、2017级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1、新生入学报到后,请各学生班收齐《新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和有关本人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组织学生填写《河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请各学生班认真统计《新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并对本学院全体新生家庭经济情况做一次全面的调查、分析,并形成调查报告。
  2、学院按照《河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规定的程序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进行资格审核、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后,建立2017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各学生班要充分认识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重要意义,在分管领导的统一部署下,健全认定组织、规范认定程序,深入学生,扎扎实实地做好认定工作。认定工作结束后,将安排贫困生数据库录入更新。

《河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及相关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