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为所有基本修业年限内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为所有基本修业年限内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奖励名额及标准
奖励项目、名额和标准随国家和学校的文件变动。
各专业各方向各年级的奖励名额根据学校分配给我院各年级的奖学金奖励名额,考虑各专业各方向各年级学生的实际人数按比例确定。
三、评定基本条件
奖学金以评优、评先为根本,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
1、违反国家法律、校规校纪,受到校级通报批评及其以上处分者;
2、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注册手续者;
(一)一年级硕士研究生
1.推免生入学当年根据学校有关政策评选认定;
2.统考生参照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成绩进行评定。第一志愿报考我院所学各专业各方向的学生排名优先。
(二)二年级研究生
根据各专业各方向研究生上一学年的综合成绩进行评定,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综合评定成绩=思想行为(满分5分)+学习成绩(满分70分)+科技创新和学术活动(20分)+社会工作(满分5分)。
1. 思想行为(满分5分)
包括政治思想、道德修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文明卫生等方面。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1)遵守校规校纪情况(满分2分)
无违反者2分,违反一次扣1分。
此项评分由院办负责初审。
(2)参与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各项政治教育活动的情况(满分2分)
正常参与满分,缺席1次扣0.5分。
评分依据是学院团委、院办、研究生会提供的研究生政治教育活动出勤和表现的原始记录。
此项评分由院团委负责初审。
(3)完成在所在宿舍、实验室和学习室的安全卫生值日情况(满分1分)
各项优1分,良0.5分,中等0分,差扣0.5分。宿舍、实验室和学习室安全卫生三方面若无对应项检查结果,该项视作各参评人得分一致。评分依据是校院研究生会所出具的每周检查情况通报。
此项评分由院团委负责初审。
2. 学习情况(满分70分)
(1)学习成绩以完成学校规定的培养方案获得的考核成绩为依据,计算综合学习成绩,其中学位课程权重为70%,选修课程权重为30%,综合学习成绩具体计算公式:
M------表示研究生的学习成绩评分
Ai------表示研究生第i门学位课程的考试成绩
Bi------表示研究生第i门课程的学分值
Ci------表示研究生第i门选修课程的考试成绩
n------表示研究生当年的考核课程门数
学位课成绩一次通过者以实际成绩计算,第二次通过者成绩以第二次成绩*70%计算。选修课一次通过者以实际成绩计算,第二次通过者以第二次成绩*60%计算。
该项由院办公室负责初审。
3、科技创新和学术活动(满分20分)
能顺利完成学校所规定的论文工作,积极参加校院所要求的学术活动,科研目标明确,创新性较强,获得相应分值,基础分为10分。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可获得奖励分。
其中:
(1)毕业论文工作(满分5分)
按学术型研究生毕业论文进度和质量要求论文工作给5分,未按要求完成者酌情扣分。
此项由各学位点负责初审。
(2)学术活动情况(满分5分)
缺习做报告者一次扣1分,拖延做报告者一次扣0.5分,报告质量不高者酌情扣分;参加报告缺席者每次扣0.5分。依据是研究生作报告或参加报告出勤情况的原始记录。
此项由院办公室负责初审。
(3)获得成果情况(满分10分)
不同篇(项)次论文、专利分值累加。其中,
1)SCI、EI或 CSSCI论文:得分为12×影响因子/署名名次
2)一级学报论文:得分为8×影响因子/署名名次
3)核心期刊论文:得分为4×影响因子/署名名次
4)其他论文: 得分为1×影响因子/署名名次
5)发明专利授权:得分为8/署名名次
6)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得分为4/署名名次
所有论文必须见刊,会议论文不参评。成果申请人须为成果第一作者,或导
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以上成果产权单位为河南农业大学。论文影响因子根据能查询到的最新影响因子计算。各项成果取得的时间范围为入学当年的9月1日--次年8月31日(成果不得重复使用,否则取消资格)。
此项评分由各学位点负责初审。
4. 社会工作(满分5分)
(1)担任研究生干部及其表现(满分1分)
担任校院研究生会干部正职1分,副职0.5分,干事0.25分。
证明出示:校研究生干部由校研究生会出示证明、院研究生会干部由院团委出示证明。
此项评分由院团委负责初审。
(2)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其他活动及其表现情况(满分2分)
参加各类比赛、研究生学术文化节、晚会及社会实践等一系列活动的情况。
每项活动酌情加0.5-1分。依据为学院团委和院办所作的研究生出勤和表现情况的原始记录和学生的获奖证书。
此项评分由团委负责初审。
(3)其它公共服务工作(满分2分)
如参加学院或学科实验室管理,学院或学科组织的农民培训、社会调查等方面的无偿服务,且评价在良好以上每项1分。
由所在学位点组织有关教师认定和评定。
(三)三年级研究生
根据各专业各方向研究生的综合成绩进行评定,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综合评定成绩 =思想行为(满分10分)+学习成绩(满分10分)+科研创新和学术活动(70)+社会工作(满分10分)
1. 思想行为(满分10分)
包括政治思想、道德修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文明卫生等方面。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1)遵守校规校纪情况(满分4分)
无违反者4分,违反一次扣1分。
此项评分由院办公室负责初审。
(2)参与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各项政治教育活动的情况(满分4分)
正常参与满分,缺席1次扣0.5分。
评分依据是学院团委、院办、研究生会提供的研究生政治教育活动出勤和表现的原始记录。
此项评分由院团委负责初审。
(3)完成其所在宿舍、实验室和学习室的安全卫生值日情况(满分2分)
各项优1分,良0.5分,中等0分,差扣 0.5分。宿舍、实验室和学习室安全卫生三方面若无对应项检查结果,该项视作各参评人得分一致。
评分依据是校院研究生会所出具的每周检查情况通报。
此项评分由院团委负责初审。
2. 学习成绩(满分10分)
分值计算办法同二年级。
3.科研创新和学术活动(满分70)
能顺利完成学校所规定的论文相应进程,积极参加校院所要求的学术活动,科研目标明确,创新性较强,获得相应分值,基础分为10分。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可获得奖励分。
其中:
(1)毕业论文工作(满分5分)
按学术型研究生毕业论文的进度和质量要求完成论文进程给5分,未按要求完成者酌情扣分。
此项由各学位点负责初审。
(2)学术活动情况(满分5分)
缺习做报告者一次扣1分,拖延做报告者一次扣0.5分,报告质量不高者酌情扣分;参加报告缺席者每次扣0.5分。依据是研究生作报告或参加报告出勤情况的原始记录。
此项由院办公室负责初审。
(3)取得成果情况(满分60分)
分值计算办法同二年级。
此项由各学位点负责初审。
4. 社会工作(满分10分)
(1)担任研究生干部及其表现(满分2分)
担任校院研究生会干部正职2分,副职1.5分,干事1分。
证明出示:校级学生干部由校研究生会出示证明、院级学生干部由院团委出示证明。
此项评分由团委负责初审。
(2)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其他活动及其表现情况(满分4分)
参加各类比赛、研究生学术文化节、晚会及社会实践等一系列活动的情况。每项活动酌情加0.5-1分。
此项评分由院团委负责初审。依据为学院团委和院办公室关于研究生出勤和表现情况的原始记录和学生的获奖证书。
(3)其它公共服务工作(满分4分)
如参加学院或学科组织的实验室管理、农民培训、社会调查等方面的无偿服务,且评价在良好以上,每项1分。
由所在学位点组织有关教师认定和评定。
四.评定程序
1. 动员:学院组织召开奖学金评定动员会,公布评定细则。
2. 个人申请与自我评定:研究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提交申请表和量化评分表,同时按要求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3. 材料初审:院办公室根据各项内容的初审工作分工,将学生上交的申请表、量化评分表和各种证明材料提交到各初审负责部门进行初审。
4. 评分汇总:院办公室根据各部门的初审结果进行评分汇总。
5. 学院评审:学院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审,校对量化分数,确定奖学金初选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处。
五. 评审组织
学院成立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书记、院长
成员: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书记、副院长、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研究生辅导员以及研究生代表。
六. 材料上交及要求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量化打分表的纸质版(A4)和电子版,及相关证明材料:
1. 研究生成绩单一份。
2. 参评研究生在自己对应加分项提供证明材料并在证明上注明符合具体加分项的序号(如符合三-(一)-1-(1),应提供证明材料而无证明材料的视为0分。
3. 参评研究生根据自己所在年级参考评定方案。
七. 其它相关问题
研究生所提供的各项评定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当年奖学金参评资格,已发放的奖学金予以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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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