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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河南农业大学第五届“最美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9 11:29    浏览次数: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深入挖掘和宣传我校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学生,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营造青年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的良好环境,学校决定在全校在校大学生中开展河南农业大学第五届“最美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全校共推荐产生10名河南农业大学第五届“最美大学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2.品德高尚,身心健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在师生中口碑好、声誉高,在学校或社会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3.学习目标明确,勤奋刻苦,勇于探索,成绩优秀,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意识强,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在勤奋学习、志愿服务、孝老爱亲、自强不息、见义勇为、社会实践、多才多艺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典型、感人,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切实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5.学生学习成绩须在全年级排名5%以内;见义勇为类型学生须受到过市级(含)以上部门表彰;志愿服务类型学生须受到过省级(含)以上部门表彰,在疫情防控志愿服务中有突出表现的可优先推荐;因某一行为、事件或学习工作被广泛关注,在2022年-2023年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在全国多家官方媒体中产生积极影响的(国家级媒体及省级媒体同时刊发),事迹要求正能量、真善美且具有代表性的大学生(满足以上任一条件均可)。
        6.已获得往届“最美大学生”荣誉称号的大学生原则上不再参选。
三、评选程序
        1.学院推荐。各学院按照评选条件,学生规模1000人以上的学院推荐2名候选人,1000人以下的学院推荐1名候选人(候选人可以以个人或学生集体的形式参选)。各学院要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候选人要认真填写《河南农业大学第五届“最美大学生”推荐表》(见附件),并撰写不超过2500字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可就评选条件中事迹突出的一方面进行重点阐述,内容要真实,感染力强,充分体现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提供与学生学习生活、事迹等有关的照片5-6张,照片大小1M以上,文件名为照片的说明文字,照片文件格式统一为jpg。有条件的候选人可提供5分钟左右的个人事迹视频材料。 请各班于3月10日下午14:00前将推荐表与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63555524@163.com。
        2.初审展示。学校成立申报资格评审小组,对推荐对象的政治表现、个人事迹、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核。依托网络平台对通过审核者进行事迹展示,接受广大师生评价评议。
        3.集中评审。党委学工部组织由校内外专家、学生代表和辅导员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于3月下旬召开评审会。评审会上要求每名候选人制作PPT,进行4分钟内的自我展示。评审小组进行现场投票,按照校内外专家占50%、学生代表占25%和辅导员代表占25%的比例计算综合结果,评出10名河南农业大学第五届“最美大学生”。评审结果在党委学工部网站公示无异议后,经学校主管领导研究通过,确定最终名单。
        4.表彰推介。召开表彰大会,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对于其中特别优秀的向上级推介,参加“出彩河南人”第六届最美大学生宣传推介活动。

       
河南农业大学第五届“最美大学生”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