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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农业大学资kaiyun欧洲杯app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23-03-28 10:39    浏览次数:
       根据《河南农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基础上,坚持公正公开、择优选拔原则,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等文件要求,资kaiyun欧洲杯app制定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确保安全性、科学性、公平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坚持立德树人、公平公正、综合评价、产教融合的原则,科学优化复试环节,规范实施复试管理,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公示,努力提升高层次人才选拔质量,确保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复试工作方案、调剂办法、接收调剂考生限制条件等,组织、指导、协调实施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成立监督工作小组,负责监督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全过程。
    (二)各硕士点成立5人及以上复试小组,组长为各学科带头人,另配备复试秘书1-2人。负责制定复试程序、基本内容、基本条件、评分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工作。
       三、复试
    (一)复试形式
       资kaiyun欧洲杯app根据《河南农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和学科专业实际,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
   (二)各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
学位类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 学习形式 招生计划数 政治 英语 业务课1 业务课2 总分
学术学位 090300
 
农业资源与环境
 
土壤学 全日制
 
3 33 33 50 50 251
植物营养学 7 33 33 50 50 251
农业环境保护 6 33 33 50 50 251
120405 土地资源管理 / 10 47 47 71 71 340
专业学位 095138 农村发展 / 全日制
 
12 33 33 50 50 300
095132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资源利用 全日制 25 33 33 50 50 251
非全日制 5
       根据学科专业拟录取情况,招生计划数可能有所变动。                
   ()复试资格审查
       资kaiyun欧洲杯app根据《河南农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和学科特点,统一对参加复试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认真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准予参加复试。资格审查同时签订《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和保密要求,不发布与考试尤其是试题相关的内容。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资格审查线上进行,考生须按照要求将资格审查相关材料扫描件提交至指定邮箱:hnndzhzs@163. com,资格审查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 3月31日上午8:00,纸质版材料(材料清单中(3)、(6)、(7)项需提交原件,其余为复印件)复试时上交给复试面试小组秘书。复试过程中考生须随身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以便考官进行再次核验。复试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不参加资格审查及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复试资格。
       考生需上传资格审核材料:
       1、材料清单:(1)准考证(研招网下载);(2)身份证(正反面);(3)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有学校教务部门公章);(4)往届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的学生证;(5)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相关学历(学籍)认证报告;(6)河南农业大学2023年复试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所在单位团或基层党组织盖章);(7)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手写签名)。
       2、材料命名要求:每个文件准考证号后七位+材料名称(如0010001身份证)命名,所有材料最后以一个压缩包形式上传;压缩包命名:准考证号后七位+姓名+专业代码(如0010001李某某090100)。
   (四)复试比例
       实行差额复试,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规模120%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全部参加复试;合格生源充足的科(类别)、专业(领域)复试比例为125%。
  (五)复试内容时间
      各专业根据自身学科专业特点,自主确定复试内容。复试包含笔试(招生专业目录中复试笔试科目内容)和面试(外语能力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等方面)两部分。
      1、笔试及时间安排(满分150分,时间为3小时)
       笔试科目为招生专业目录中指定科目,测试重点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论述分析问题能力。
       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
专业 研究方向 时间 地点
农业资源与环境 土壤学 4月1日上午
8:30—11:30
力行楼中338
植物营养学
农业环境保护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全日制、非全日制) 资源利用
土地资源管理 / 4月1日上午
8:30—11:30
力行楼中530
农村发展
       笔试各学科专业考试科目(A卷或B卷),满分150分。
       注意事项:考生须持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内容及面试时间(满分100,时间不少于20分钟)
     (1)外语能力测试重点考查考生对外语基本知识的掌握、表达能力。满分20分,计入复试成绩。
     (2)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重点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主要分为抽题作答和提问作答两部分。抽题作答环节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由考生抽取题目,进行口头作答。提问作答环节由复试专家提出问题,考生进行口头作答。突出分类考核,学术型研究生应重点考察其探究能力和科研潜质,专业学位型研究生应重点考察其应用实践能力。满分40分,计入复试成绩。
     (3)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重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满分40分,计入复试成绩。
       复试有专人记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当场确定每位考生的复试成绩。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不低于20分钟,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在复试工作结束后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4)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主要考查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以及对考生过往参加美育、体育及劳动教育情况的过程性考核,填写《河南农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心理素质考察
       各专业可结合实际情况对考生加强心理素质考察,考察结果作为录取时的参考。
       面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学科方向 时间 地点
土壤学 4月1日下午 2:30 力行楼中451
农业环境保护
植物营养学 4月1日下午 2:30 力行楼中262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4月2日上午 8:30 力行楼中451
土地资源管理 4月1日下午 2:30 力行楼中250
农村发展 4月1日下午 2:30 力行楼中530
       调剂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凡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初试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初试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4、复试成绩及总成绩计算办法
    (1)复试成绩满分250分,复试成绩计算公式:复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满分150分,面试满分100分。
    (2)复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复试面试成绩采用去掉最高、最低分的办法计算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5)总成绩计算时,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均折合为百分制后,按相应的权重相加为总成绩,其中,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成绩(500分)/5×60%+复试成绩(250分)/2.5×40%
        四、调剂工作办法
     ()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调剂时,统考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考试科目,数学(农)、化学(农)可视为相同考试科目,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考试科目。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相应专业进入复试的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进入复试要求,并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二)调剂程序
       学院和调剂考生必须通过研招网“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服务系统”进行相关工作。具体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学院发布接收调剂通知,公布接收调剂信息。
       2、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和有关信息。优先调剂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进入相关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已经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调剂。
       3、学院严格按照规定审核,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在系统中回复确认复试通知。
       4、考生按学院要求参加复试。
       5、各专业初步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学院报研究生院备案,由学校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须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在系统中回复确认待录取通知。
       6、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校规定操作或随意解除志愿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五、体检(含推免生)
       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规定》第八章第六十条要求,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考生统一在开学后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相关要求处理。
       六、拟录取
       1、依据总成绩在相应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排名(排名依据考生总成绩确定;考生总成绩相同者,依次依据初试总成绩、业务课一成绩、业务课二成绩确定排名)、招生计划、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审批。审批后发放拟录取考生调档函。
       2、拟录取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研究生院、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在被录取前尽量与我校研究生院、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拟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2023级硕士研究生开学时间以学校文件为准),录取资格无效。
       5、初步确定拟录取名单后,由学校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并在网上进行公示。收到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须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在系统中回复确认待录取通知。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6、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校规定操作或随意解除志愿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7、2023年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信息公开
       1、学院及时在网站上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复试录取工作细则、调剂方案及缺额等相关信息。
       2、初步确定拟录取名单后,由学校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并在网上进行公示。收到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须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在系统中回复确认待录取通知。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八、 有关规定
       1、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录取工作,严禁超计划、换计划录取。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经备案的复试工作方案,严禁学院或个人任意圈定复试(含调剂复试)考生范围。严禁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或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调剂遴选条件,不设置其他歧视性调剂条件。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机制。完善复试期间发生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并认真组织演练。依据招生管理规定,如复试中出现突发状况,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3.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政治思想道德及身心健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4.考生本人须签写《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实守信。
       5.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6.复试命题严格按照我校招生考试相关规定执行,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命题人员须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7.复试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
       九、具体要求
       1、学院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严格过程监管。
       2、学校、学院两级研究生复试录取督导组,通过现场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强化监督,严格管理,及时纠正组考不规范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和管理,参加复试工作人员签订《研究生复试廉政责任书》,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坚决杜绝招生单位、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自行其是、肆意妄为。学院督导组组长由本单位主要领导担任,负责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监督检查须覆盖复试录取全流程、各环节,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学院、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督促其改进到位。
       3.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子女、亲属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参加研究生复试者,不能参加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任何环节工作;各招生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科专业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加强对学科专业复试过程的指导和监督,妥善协调和处理复试录取过程中的有关问题;严肃查处考试招生违规违纪行为,学校将视其情况给予严肃处理,直至纪律处分。
       4、切实落实招生学院在招生录取工作中的主体责任,院长是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分管院长是直接责任人,要全程参与、全程组织、全程管理,将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落实、落细,贯穿于全过程、各环节。
       5、加强招生政策公开,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及时、准确解读招生政策规定和本单位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的相关内容和要求,特别是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及时充告知考生。强化人性化关怀和个性化安排,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确保应考尽考。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安排专人值守接听考生咨询电话。
       学院投诉举报电话:0371-68555207,邮箱:ndzhxy@henau.edu.cn,通讯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平安大道218号河南农业大学力行楼;研究生院监督电话:0371- 56552922; 校纪委(监察办)举报电话:0371-56552700。 
       十、联系方式
       王老师:0371-68555200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平安大道218号河南农业大学力行楼
                          河南农业大学资kaiyun欧洲杯app
                                    2023年3月 29日
       
附件1 资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

附件2 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附件3 2023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政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