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12号)精神,根据《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实施办法》(教学〔2009〕243号),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18年河南省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8年我校全日制普通应届本、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标准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风尚,模范遵守法纪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刻苦、成绩优秀,曾获得校级或以上表彰,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热爱集体、关心同学,在各项活动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有良好群众基础。
4、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身心健康,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三、评选比例
本、专科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为本年度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3%(取小数点前整数)(参照附件1);同时,为鼓励大学生积极创业,各学院评选推荐的优秀应届毕业生中,创业大学生所占比例不得低于最终评选人数的10%。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评选比例评选。
四、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组织推荐对象认真填写《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见附件2,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做到内容真实、字迹工整,各项不得空缺。
2、各学院要根据河南农业大学2018年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认真填写《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须加盖学院公章,表式见附件3),表格中所有项目数据应准确无误。
3、毕业生生源信息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毕业生不列入评选对象。各学院要按照《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数据库》(见附件4)的要求,认真整理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所有数据项应准确无误。如出现错报、漏报等问题,不再补办证书。
4、各学院在报送优秀应届毕业生时,同时报送2名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材料(其中一名为本院创业优秀典型),典型事迹材料要求写作规范,可直接发表。
5、《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附件3)和《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数据库》(附件4)需同时上报电子版。
6、评选结果应在一定范围公示。
7、评选结果及各项填报材料须在3月14日上午12点前,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至就业指导中心(14号楼501),电子邮件发送至nongdajiuye@126.com。
联 系 人:李 坤
联系电话:0371-63558821
附件1、各学院2018年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
附件2、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 |
河南农业大学学生工作部
2018年3月8日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