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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校团委)关于实施河南省宋庆龄基金会2018年“大学生成长基金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01 12:47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贫困大学生的救助机制,发挥民间公益组织积极作用,河南省宋庆龄基金会针对我校学生设立河南省宋庆龄基金会大学生成长基金计划,资助困难大学生。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报名截止时间
      2018年11月9号
二、资助金额
     3000元/人
三、资助对象
     往届生25人,2018届新生75人,共计100人。
     2018年被高校录取的大学(含二本)以上的新生。注:艺术生、体育特长生、或认定为低考分高学费的均不予资助。
四、申请条件
     1、因父母双方下岗失业或家庭成员大病、久病或家庭突遭天灾人祸等突发事件导致家庭贫困的学生;
     2、2018年6月30日前已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特困救助或农村五保户供养的人员或孤儿;
     3、烈士或者经省民政部门认定并已换发新证的在乡伤残军人的子女;
     4、经省级医疗主管部门确定或有鉴定资格的诊疗部门确诊的艾滋病患者、艾滋病感染者的子女;
     5、城市规划区内失地且生活困难的农民的子女;
     6、经残联核发证件的残疾人子女;
     7、困难劳模的子女。
     具备以上一项条件即可申请,已受到过其他资助的不再享受此项资助。
五、申报程序
 (一)本人申请及所需手续:(所有打印纸张均用A4纸)
     1、凡申请资助的大学生,填写《河南省宋庆龄基金会2018年大学生成长基金计划申请表》一份(见附件);
     2、将申请者身份证复印件粘贴于表后(正反两面印于同一张A4纸);
     3、申请者亲笔书写“救助申请书”;
     4、提供指定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其他具体上交材料请参照申报须知。
   《申请表》、申请者身份证复印件、“救助申请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等7份材料于(时间待定)之前,纸质版报送校团委办公室,汇总表发至校团  委邮箱。
 (二)单位初审:
     由村委会(社区)初步审查盖章,并出具特困证明。
 (三)复核审查:
     申请者持表及特困证明到户籍所在地乡镇级民政机构加盖公章。
 (四)入学后,申请者将所有资料报送所在院团委,由该院团委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校团委。
 (五)经省宋庆龄基金会、团省委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六)公示无异义,对受资助大学生给予资助。
  咨询电话:
  校团委办公室:0371-63558010

2018年大学生成长基金计划资助申请表

共青团河南农业大学团委
2018年10月31日

2018大学生成长基金申报须知
1.“2018大学生成长基金计划资助申请表”由河南省宋庆龄基金会印制并负责解释;
2.“大学生成长基金计划”资助对象为每年新入学的贫困大学生;
3.所有申报资料必须由大学生本人亲自填报,并保证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本申报表的递交并不表明一定获得资助;
5.河南省宋庆龄基金会负责所有申报资料的审核和建档工作;
6.申请此基金需要提供申请者亲笔书写“救助申请书”一份、身份证复印件、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高考成绩单复印件(往届生需在校学习成绩单)各一份;“资助申请表”及本须知原件一份;贫困证明原件一份共7份材料。
7.对申报资料中出现的虚假、伪造或隐瞒等行为,一经发现将不予资助;对已经资助的将追回资助款,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8.已享受其他形式或活动救助的被救助者不可再申请参加此项活动。
9.获得资助的大学生均有责任和义务为河南省宋庆龄基金会提供必要的文字、照片、影像等资料,配合宣传和采访活动,并同意使用其照片、影像等资料。
10.手动抄写下面这行文字,并签名。
我确认已经阅读和知悉了以上全部条款,并同意所有申报规定。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