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iyun欧洲杯(中国)官方网站-ios/安卓/手机版app下载

学生工作

团学工作

当前位置:首页 > 学生工作 > 团学工作 >

资kaiyun欧洲杯app关于做好2019年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23 12:21    浏览次数:
各学生班、团支部:
      根据学校《河南农业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将我院关于评选2019年国家奖助学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1、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和民主集中的评选原则。
      2、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奖助学金的最新政策。
      3、不得重复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
      评选范围限于我院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其中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只适用于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一)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没有不及格现象。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位于前25%;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系统认定。
(三)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系统认定。
三、评选名额分配
1、评奖名额:
国家奖学金4人;国家励志奖金学57人;国家助学金455人。
2、发放标准: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金学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分三档,分别为4300元/年,3300元/年,2300元/年。
3、名额分配:
(1)国家奖学金 :4人
      16级、17级、18级自由申报,学院评审。
(2)国家励志奖学金:57人
      16级、17级、18级每班分配1个名额,其余21个名额由学院评审。
(3)国家助学金:455人
      具体分配名额另附
四、评选办法和时间安排
      9月 20日-23日,为学院宣传、个人申请阶段。各班级务必成立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小组,组长由班主任担任。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可以自由申报,学院统一评定。助学金由班级评定小组评定。
      9月23日中午12:40,学院召开全院学生干部会议,宣传学校有关国家奖助学金评定政策。
      9月24日下午6:00前各班级将评定小组人员名单发到院团委邮箱(63555524@163.com)。
      9月24日下午6:00前各班级将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审批表上交院团委。电子版发到团委邮箱。
      9月25日-28日,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完成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各班级完成班级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的评审工作,要求各班级在资助系统内进行评审结果认定,班级将评审结果在班级内公示无异议后于9月30日下午6:00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有关材料和班级评定结果公示截图一并上交院团委,电子版发到院团委邮箱(63555524@163.com)。
      10月1-7日,学院将在院网站、院微信公众平台和院宣传栏内公示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名单,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0371-63555524,0371-63555951)或到院团委反映情况。
五、材料填报
一)材料报送种类、数量及格式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2份,格式见附件1(打印成A4幅面),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前10%至前30%之间的学生,需附道德风尚等方面有特别突出表现的证明材料,其他学生不需另附材料;
      2、国家励志奖学金批复表一式2份,格式见附件3、4(打印成A3幅面);
      3、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1份,格式见附件5(打印成A4幅面,依序排列);
      4、国家助学金备案表1份,格式见附件6、7(打印成A3幅面)。
二)内容填报要求
      1、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需双面打印、工整填写,内容须填写完整、盖章齐全,不得缺项、漏项,不得擅自更改表格格式,不得随意涂改;
      2、“学习情况”栏中:学习成绩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全校必须采用班级排名填写,而且不得出现并列情况;总人数和必修课门数应据实填写,不得出现同一排序标准下前后总人数不一致、必修课门次不符实际等情况,必修课门数为2018-2019学年必修课门数;
      3、申请表“学生获奖情况”需据实填写,注明获奖时间、所获奖项全称及颁奖单位,不得伪造虚构。表述模糊、信息不全者视为无效;
      4、申请表“申请理由”应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其中:国家奖学金申请理由字数为300字;推荐意见应当简明扼要,字数为150字;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理由字数为400字。达不到以上字数要求的视为无效申请;
      5、申请表“推荐人”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表格须体现学校各级部门意见及公示时间,推荐人和学校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同志须签名,不得由其他人代写推荐意见;
      6、申请表中凡需签名之处,须由相关人员亲笔签写,不得以私章代替。 申请表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或扫描件。
六、基本要求
一)加强困难生认定工作。各班级提前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摸底工作,逐步量化认定指标体系,并结合校园卡信息,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精准度,确保应助尽助。
二)认真落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教育脱贫等五个专项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120号)的要求,对在本省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本专科生,分别按照每生每年43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学生资助经费优先用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三)严格落实公示时间相关要求。公开、公平和公正是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前提,对于拟获奖(助)学生名单必须在班级和学院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严格按标准评审。一是国家奖学金要求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前10%至前30%之间的学生,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需附道德风尚等方面有特别突出表现的证明材料,其他学生不需另附材料;二是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的综合考评成绩和学习成绩均应在评选范围的前25%以内;三是国家助学金的评选要重点突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救助作用,不得将学习成绩作为主要的评选因素。在学院集中审核阶段,对于综合考评成绩和学习成绩任意一项不在评选范围内或申请材料填报不符要求的,将直接取消申请学生的获奖资格,相应资金转用于资助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五)严格信息审核和资金发放
      1、获奖学生信息必须填写准确无误,信息不准确者也将自动取消其获奖资格,相应资助名额作废。
      2、国家奖助学金名单一经批复、国家助学金发放名单一经省资助中心备案,各班级须严格按照名单发放资助资金,不得擅自扩大或缩小资助范围。
      3、严禁获奖受助学生将奖助学金用于请吃请喝及其它不当用途,一经发现,追回奖助学金,取消奖助资格,并按照《河南农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严禁从获奖受助学生所得奖助学金中抽取班费,一经发现,严肃惩处,追回奖金,并收回该班级下一年奖助学金分配名额的10%,取消班级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并按照规定从重处理和追责。
      4、学院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奖励与资助工作管理的意见》文件要求对奖助学金的发放情况进行10%的抽查与回访,确保资金总额发给学生。
资kaiyun欧洲杯app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9月23日
附件1 2018-2019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2 2018-2019学年度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

附件3 2018-2019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批复汇总表封面

附件4 2018-2019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批复汇总表

附件5 2018-2019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6 2019-2020学年度国家助学金备案汇总表封皮

附件7 2019-2020学年度国家助学金备案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