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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学生处)关于开展河南农业大学第三届“最美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2 10:58    浏览次数:
各学院、许昌校区: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深入挖掘和宣传我校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学生,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营造青年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的良好社会环境,学校决定在全校在校大学生中开展河南农业大学第三届“最美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包含本科生和研究生)。全校共推荐产生10名河南农业大学第三届“最美大学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2.品德高尚,身心健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在师生中口碑好、声誉高,在学校或社会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3.学习目标明确,勤奋刻苦,勇于探索,成绩优秀,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意识强,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在勤奋学习、创新创业、志愿服务、孝老爱亲、自强不息、见义勇为、社会实践、多才多艺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典型、感人,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切实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5.原则上已获得往届“最美大学生”荣誉称号的大学生不再参选。
三、评选程序
       1.推荐阶段。各学院按照评选条件,学生规模2000人以上的学院推荐3名候选人,1000-2000人的学院推荐2名候选人,1000人以下的学院推荐1名候选人(候选人可以以个人或学生集体的形式参选)。各学院要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候选人要认真填写《河南农业大学第三届“最美大学生”推荐表》(见附件),并撰写不超过2500字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可就评选条件中事迹突出的一方面进行重点阐述,内容要真实,感染力强,充分体现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于4月5日中午12:00前将推荐表与申报材料报至学院团委办公室,电子版发至63555524@163.com。
       2.评审阶段。党委学工部组织由校内外专家、学生代表和辅导员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于4月22日前后召开评审会。评审会上要求每名候选人制作PPT,进行3分钟内的自我展示。评审小组进行现场投票,按照校内外专家占50%、学生代表占25%和辅导员代表占25%的比例计算综合结果,评出10名河南农业大学第三届“最美大学生”。评审结果在党委学工部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报经学校主管领导研究通过,确定最终名单。
       3.表彰阶段。召开表彰大会,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充分认识本次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积极树典型、立榜样,切实将师生认可度高、社会影响大、事迹典型感人的优秀大学生推荐出来,真正发挥青年大学生的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引导青年大学生正确认识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用中国梦激扬青春梦,积极营造“学先进、争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附件:河南农业大学第三届“最美大学生”推荐表

 
                                  河南农业大学学生处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