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激发广大学生积极进取、开拓创新的热情,鼓励学生在德、智、体、美诸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在大学生中树立优秀大学生形象,造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局面,经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院学生中开展“十佳大学生”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本科生。
二、评选名额
每年度10名。
三、评选条件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自觉接受共产主义教育并能主动抵制各种错误思潮,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2、有良好的学习能力,学习刻苦,学风扎实端正。
3、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模范遵守校、院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教育管理,无任何违规违纪现象。
4、身心素质好,乐观进取,积极参加校运会等各项集体活动及“挑战杯”等活动。取得市级以上奖励者优先考虑。
5、热爱劳动、讲究卫生,积极参加公益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
6、有较好的综合素质和表现,在学生中能够起到表率作用,被广大学生认可。
7、原则上在本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团员和优秀学生干部中择优产生。
四、评选办法
1、报送名单(4月30日—5月4日):由集体推荐和自我申请相结合的方法产生。班级对照条件推荐一名,符合条件者也可自我申请,申请表见附件。并于5月4日中午12:00前纸质版交到学院团委,电子版发团委邮箱:63555524@163.com。
2、笔试:院团委根据报名情况,提前公布笔试名单,笔试时间:5月5日,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名单公示: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申请表和笔试成绩,按1:1.5—1:2的比例提出候选人,候选人自行准备幻灯片并提前来团委备份,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4、民主测评:学院学生对候选人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5、面试:候选人进行统一面试,成绩直接计入最后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表彰及宣传:
(1)发证书并予以大会表彰。(5月)
(2)为2021级新生做报告。(10月-12月)
五、注:1、请及时关注公示栏最新消息;
2、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