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共青团河南省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21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豫青联字〔2021〕2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河南农业大学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推荐对象为在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含博士、硕士研究生)及其学生班集体。凡没有学籍的学生,不得参加评选;凡未办理转专业手续,不得参与转入学院评选。
二、推荐对象评选标准
推荐的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要坚持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标准,并注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代表性。对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集体和个人,成绩突出的,可优先推荐。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学习目标明确,勤奋刻苦,成绩优秀;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热爱劳动、尊重劳动,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称号。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理想远大、信念坚定,拥有爱国之情、砥砺强国之志、实践报国之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业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学生会工作人员”称号。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严格落实“班团一体化”相关工作要求;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节能减排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保持良好的宿舍、个人卫生环境;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或“优秀团支部”称号。
(四)凡有以下情形的学生,取消其参评资格
1.重修学分达到15分及以上者;
2.受过学校纪律处分者。
三、推荐程序及时间
(一)班级推荐(7月6日-7日)。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信息填报汇总表》(见附件2)、《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信息填报汇总表》(见附件3)、《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信息填报表》(见附件4)、《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信息填报表》(见附件5)。并报送学院评选报告,于7月7日下午16:00前将上述材料报院团委(电子版发至团委邮箱)。
(二)学院复核、公示(7月8日-10日)。院团委将对各学院上报的拟表彰的个人和班集体进行复核,对通过复核的个人和班集体在全校范围和规定时限内予以公示,接受大家监督。
四、有关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监督,严格按照规定的评选条件、标准和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组织和推荐工作,杜绝各种不正之风。评选工作要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加强对获评的学生和班集体的后续教育和管理工作,鼓励他们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继续起到示范表率作用。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做好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工作,引导青年大学生积极参与,切实增强争先创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工作的吸引力和感召力,激励更多的青年大学生树立与这个时代主题同心同向的理想信念,勇于担当时代赋予的历史责任,励志勤学、刻苦磨练,在奋斗中珍惜韶华、不负青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附件:
附件1 各单位候选名额分配表 |
附件2 2021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
附件3 2021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 |
附件4 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信息填报表 |
附件5 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信息填报表 |
共青团河南农业大学资kaiyun欧洲杯app委员会
2021年7月6日